中新網(wǎng)6月7日電 據(jù)武漢晨報報道,丈夫中獎500萬元之后變心要和妻子離婚。妻子為此苦惱并向媒體求助。
袁女士說,1994年,她和丈夫周剛(化名)在荊州登記結婚,婚后育有一男孩。結婚11年來,夫妻感情尚好。今年3月,周中了500萬元大獎,那以后,他生意也不想做了,在武漢買了房子,全家搬到武漢來住。
袁說,丈夫中獎后,像是變了一個人,開始冷淡自己,還經(jīng)常罵人。吵架時,周剛動不動就說要離婚。4月初,周開出兩個條件要袁選擇:不要孩子的話,給她30萬元;要孩子,就給20萬元。袁一直未答應丈夫的要求,F(xiàn)在,丈夫改變了主意,說不管孩子跟誰過,都不會給她一分錢,還說中獎與袁無關。
對此,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楊群星律師說,根據(jù)《婚姻法》,袁女士丈夫中獎所獲的500萬元屬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一旦離婚應予分割。(朱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