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嘉義縣長陳明文(左)涉嫌貪污獲交保,因檢方抗告28日由太太廖素惠(右)陪同再次出庭,晚間遭當庭收押。(圖片來源:臺灣《聯(lián)合報》)
中新網10月29日電 涉民雄污水廠弊案的民進黨籍嘉義縣長陳明文因檢察官抗告,28日嘉義地方法院以本案屬政商勾結犯罪的典型,所圖不法利益巨大,且尚有證人未到案,實施羈押符合比例原則對其收押禁見。
據臺灣《聯(lián)合報》報道,陳明文涉嫌泄漏民雄鄉(xiāng)污水處理廠工程底標,與得標的上柜廠商偉盟公司董事長賴文正同列被告,兩人28日晚被法警戴上手銬,押往嘉義看守所。
此前,嘉義地檢署偵辦陳明文涉嫌貪污案,10月3日大舉搜索陳明文辦公室、住家等處所,4日聲請羈押禁見,法官裁定陳明文與賴文正各以三百萬元(新臺幣,下同)、一百五十萬元交保候傳。
檢方不服,8日提出抗告,臺南法院20日發(fā)回更為裁定。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召開聲押更裁庭,晚上六時裁定準予羈押并禁止接見、通信。
嘉義法院發(fā)言人林坤志說,合議庭認為陳明文、賴文正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,犯嫌重大,破壞市場公平競爭機制及影響公共工程質量,所圖不法利益巨大。且偉盟公司從2007年4月后報表與標案的數據全部欠缺,有勾串共犯及變造、湮滅證據之虞,才準予羈押禁見。
裁定書指出,陳明文是唯一知道民雄污水處理廠工程底價者,2007年5月底價核定隔日,陳明文與賴文正在臺北密會,隨后賴文正即打電話給公司總經理李文權,表示投標價六億五千六百八十萬元高于底價,正確底價為“六五四”,即六億五千四百萬元,降價三百萬元即可低于底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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